韩国居住指南

Foreigner's stay in Korea

按照居留期限可以分为短期居留,长期居留,永久居留。

短期居留 : 居留期限在90 日以下

长期居留 : 居留期限在91 日以上

永久居留 : 居留期限无期限

从入境之日起欲居留90 日以上的外国人,需要在90 日内办理外国人登记或 者申报其国内地址。

外国人居留的活动范围及就业·辙

外国人在韩国居留期间就业时要具备允许就业的居留资格,并在指定的工作 场所工作。指定工作变更时需要提前或在一定期间内获取管辖出入境管理 事务所的许可或向其申报。可以从事就业活动的居留资格如下。

短期就业(C-4) ,教授(E-1) ,会话指导(E-2) ,研究(E-3) ,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 ,艺术表演(E-6) ,特定活动(E-7) ,非专业就业(E-9) ,内港船员(E-10) ,居住(F-2) ,海外同胞(F-4),永久居留(F-5) ,旅游就业(H-1) ,访问就业(H-2)

外国人登记

外国人可在所授予的居留资格和居留期限内居留。

  • 外国人登记对象
    • 自进入大韩民国国境之日起,居留时间超过90天仍要居留的外国人
    • 但对于外交(A-l) ,公务(A-2) ,持有协议(A一3) 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以及 为了文化艺术(D-l) ,宗教(D-6) ,访问同居(F-l) ,随同(F-3) ,其它(G-l) 活动拟居留6个月以下的加拿大国民免除外国人登录。
  • 外国人登记期限
    • 在大韩民国居留时间超过90天仍要居留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90天之内
    • 取得居留资格或居留资格变更许可的外国人萨取得许可时(即刻)
  • 外国人登记办法
    • 将准备好的相关文件提交给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办事处。
    • 提交文件:外国人登记申请书,护照,照片一张,各种居留资格文件,于续
  • 携带外国人登记证及出示
    • 居留在大韩民国的外国人需要随身携带护照或外国人登陆证。
    • 出入境管理公务员或有权限的公务员向外国人要求出示护照或外国人登 陆证时,需要出示证件。

居留地变更申请

已经过登记的外国人变更居留地时,须在变更当天起14天以内向所属的市 厅,郡厅,区厅或出入境管理所(出差所)申报居留地变更。

授予居留资格

在大韩民国出生的外国人须在出生之日起90天以内,在大韩民国居留中丧 失大韩民国的国籍或签证过期等缘故而无法正常停留的外国人须在30天以 内向指定出入境管理所申请居留资格。

居留期间的延期

超过居留期限拟继续居留的外国人,须在居留期限到期之前将居留期间延 长许可申请表和其它所需材料递交到指定出入境管理所申请延长。

  • 居留期间延期许可申请 期限
    • 每申请居留期限延长的外国人要在现居留期限期满前2个月内提出申请。
    • 居留期限期满后申请居留期限延长时要缴纳罚款。(入境管理法第25条)
  • 居留期间延期许可申请办法
    • 本人或代理人持当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所需文件提出申请即可。
    • 提交文件:居留期限延长许可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记证,各种居留资格所需文件,手续费

居留资榕变更

是指居留于大韩民国的外国人终止现居留资格内的活动将要从事属于其他 居留资格范畴活动的情形。

  • 变更居留资格许可的基本原则
    • 原则上终止现居留资格相应的活动将要从事属于其他居留资格范畴畴活动时,要在出境后获得新的居留资格签证(VISA) 后再入境。
    • 但是在国内已具备居留资格变更所需的条件,经过严格审查可以限制性地 办理居留资格变更。

      必须在从事其他居留资格活动以前到当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获得居留资格变更许可。

  • 居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办法
    • 本人或代理人持当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所需文件提出申请即可。
    • 提交文件:居留期限变更许可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记证,各种居留资 格所需文件,于续费

居留资格外的活动

居留于大韩民国的外国人将同时从事现在所持居留资格以外的,属于其他居 留资格范畴内活动时,必须提前获得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将其将要从事的资格外活动作为全日制的主要工作时,不能取得居留资格外 活动许可,可以在出境后取得新的签证(VISA) 再入境,或者取得居留资格变 更许可。

  • 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的基本原则
    • 90 日以内短期签证持有人不能从事居留资格外的活动。
    • 比原工作的工作时间长或者报酬高时,将限制其居留资格外的活动。
    • 不准同时从事几项工作等不健全的,或者被认为是违背国家利益的居留资 格以外的活动。
    • 外国人就大韩民国的传统文化或传统艺术接受专家的指导,或者在大学附 属语学皖学习韩国语时,在居留期间内无须另行获取居留资格外的活动许可。
  • 居留资格夕忖吕动许可申请期限
    • 必须在从事属于其他居留资格活动之前,到当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办理居留 资格外活动许可。

工作场所追加及变更

是指居留于大韩民国的外国人在居留资格范围内,可以在现工作场所之外追 加其他工作场所,或者到其他工作场所工作。

  • 工作单位变更,许可标准
    • 工作单位的追加,变更内容与原工作单位的雇佣合同的居留目的不相符 时,原则上不予以许可。
    • 同时拥有几个工作或不断地变换工作单位等居留状态不健康,同时被认 为违背国家利益时,限制工作单位或追加。
    • 追加的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比原来的工作单位长或薪水更多的时候,限 制工作单位的追加。
    • 工作单位的追加除原工作单位以外不得超过两个,工作地点的追加同样 除原工作地点以外也不得超过两个。
  • 工作场所变更,追加许可期F固
    • 从现在工作场所到其他工作场所工作,或者追加其他工作场所之前要到管辖 出人境管理事务所办理工作场所变更,追加许可。
  • 工作单位的变更,追加的例外
    • 以教授(E-1) ,会话指导(E一2) ,研究(E-3) ,技术指导(E-4) ,专门职业(E-5) ,艺术演出(E-6) , E-6中在酒店,娱乐场所等参加演出的人除外) ,特定活动(E-7) 特定活动中,销售办公员(31215) ,厨师和烹饪师(441)等部分行业除外。资格登录的外国人不许要提前办理许可,只在15天以内向指定出入境管理所申报即可。

* 关于外国人居留,登录等的具体内容,请浏览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总 部网站 http://www.immigration.go.kr, 或外国人电子政府闲站 http://www.hikorea.go.kr 法制处易寻生活法令信息系统 http://oneclick.law.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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